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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88期 105.08.10發行
監察院促落實建築管理 加強消防及公共安全檢查 營造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桃園新屋,今天凌晨一場大火,6位20多歲的打火兄弟,年輕生命瞬間爆燃。桃園市違建『新屋保齡球館』因二樓變電箱短路導致爆燃大火,6位入內搶救的消防人員在撲滅火勢時,因二樓鐵架突然倒塌,逃生不及,全因公殉職。」(引自104年1月20日/聯合晚報/A1版/要聞)

桃園市新屋保齡球館一場大火瞬間吞噬6名英勇消防人員,造成家庭破碎,更在其親友心頭烙印難以磨滅的傷痛。未料,甫過6日,同年月26日桃園市中壢工業區內敬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敬達公司)烤漆工廠發生爆炸起火,再度釀成十餘人受傷。該建築物5、6樓疑為加蓋違建,屬經濟部工業局列管,惟違建拆除屬桃園市政府權責範疇,突顯工業區建築管理嚴重疏漏,監察院為維護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法益,至敬達公司實地履勘,並詢問相關主管機關人員及調閱卷證。

經監察院調查後發現,該建築物共有6層樓,其中1至4樓核有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而5、6樓的房屋稅早於84年9月即進行課徵,以樓層外觀亦極易判定為違建,然違建事實卻存在迄今約20年之久,且未有違建查報紀錄。桃園市政府負有建築管理之責,應落實建築物的公共安全檢查,以維護人民基本生存權利,卻消極被動,怠而不為。且該府消防局及經濟發展局就該建築物之消防安全檢查及工廠登記範圍等,均與實際使用範圍不符,亦未建立橫向聯繫及跨域管理機制,長久以來任由違建猶如不定時炸彈潛藏於周遭環境,衍生公共安全的危害風險。

建立民眾對公共安全的信任,政府責無旁貸。監察院於104年8月糾正桃園市政府,並持續追蹤該府改善情形,期盼該府積極取締轄內違建,並落實消防安全檢查機制,以強化公共安全。

《戰國策‧趙策一》有云:「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相關主管機關應痛定思痛,杜絕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僅治標不治本之弊,以此為借鏡,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就政策面及執行面努力,確保縱向、橫向之連結及溝通管道的暢通,加強消防及公共安全檢查,切實依建築、消防等相關法規處置,並從教育面提升民眾防災意識,使全民一心共同營造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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