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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86期 105.06.08發行
監察院調查司法風紀案 提升民眾對司法之信賴   ●監察調查處

司法官職司司法工作,摘奸發伏、為堅守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然而司法違紀事件頻傳,讓民眾對司法失去信任,蔡總統於105年5月20日就職演說即指出:「……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無法有效打擊犯罪,以及,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是人民普遍的感受……」。

監察院負有整飭官箴職責,歷年來針對品操不佳、言行不檢、審(辦)案態度不良之司法人員展開調查,單以104年而言,即彈劾司法人員19人,對促進政府善治,興國利民,維護司法風紀、建立清廉政府,有所助益。

上開彈劾案之態樣多元,諸如: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審理案件時,迭有態度不良、辱罵當事人情事,嚴重戕害司法聲譽;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陳靜茹審理該院99年度訴字第417號民事案件,以複製他案判決書之方式,製作明顯錯誤之判決書而送達予案件當事人,有事實足認因重大過失,致審判案件有明顯重大違誤,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斲傷司法威信;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井天博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並取得參與國外礦業投資機會之不正利益,因而對於職務上已知之犯罪嫌疑人,不依法追訴,甚至代其撰寫訴狀,以利脫免刑責等行為不檢,傷害檢察形象至鉅;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貽男假藉職權,違法查詢與公務無關之他人資料達134筆,嚴重侵害個人資訊隱私權並損害司法公信力等案,均經監察院調查後,予以提案彈劾。

另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戴瑞麒、廖啟村、副法警長蔡佳宏及法警曾德淵等4員涉足不正當場所案;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徐宏志,因承審改制前臺南縣議會前副議長周五六等人瀆職上訴案,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治法等情案;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林德盛法官,於審理臺東縣前縣長吳俊立貪污案期間,涉嫌與吳私下會面,且疑與陳姓女子有婚外情案;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林天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檢察官守則、檢察官參與飲宴應酬及從事商業投資應行注意事項案;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吳岳輝、李宗榮,竟不當參與社交活動,接受有女陪侍不當招待等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與配屬之陳助理存有異常肢體碰觸與異常私誼互動,復基此而隱匿其工作缺失,未公正執行職務;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顏漢文,於任職期間,利用其檢察官身分違法查詢非承辦案件當事人資料、關說他人刑事案件、獲取不當利益,另有婚外情、出入有女陪侍之酒店及於停職期間酒後駕車等重大違失行為等案,亦均經監察院調查後,予以提案彈劾。

蔡總統就職演說也宣示:「……司法必須回應人民的需求,不再只是法律人的司法,而是全民的司法。司法改革也不只是司法人的家務事,而是全民參與的改革……」。監察院為國家人權院,也是全民的監察院,後續仍將持續參與監督司法風紀,重建司法威信,以提升民眾對司法之信賴,回應人民需求。

監察院調查司法風紀案 督促強化職前品德教育   ●監察調查處

按司法為民主自由及正義最後一道防線,惟若連維護此道防線之司法官貪贓枉法,則不僅嚴重斲傷司法正義及公務員廉潔形象,且勢必嚴重影響司法偵查及裁判結果之公信力。曩昔經法務部或司法院主動移送監察院審查,經調查確有違失實據,違反檢察官守則或法官守則及公務員服務法遭彈劾之案例所在多是,且殷鑑不遠,凸顯司法官的養成必須強化品德倫理教育!

監察院職司百官風紀,對於司法風紀甚為重視,曾於104年6月調查發現法官王俊隆以100萬元投資入股哈佛補習班,並據此每年固定受領新臺幣50萬元之高額報酬,嚴重破壞法官廉潔形象,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以切實整飭官箴。

據監察院所提出的調查報告指出,司法院應以本案為鑑,督促所屬確實遵守相關職務規範,加強在職訓練,並允宜會同相關機關共同研謀改善司法人員品德倫理之學習、訓練,庶免類此情事重蹈覆轍,俾維護司法人員廉潔之形象。

本案經過監察院持續追蹤後,已促使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強化司法官學員在任職前的品德倫理教育。且為提升學員品德學識修養,已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及「學員品德學識成績考查要點」中,把推動及落實學員品德學識之培養及生活素養之輔導,列為要務,並且綜合學員之學習態度、生活狀況,來評定受訓學員品德學識之成績,對減少日後司法官違反紀律事件有所助益。

至於司法官任職後的品德倫理教育,在監察院調查後,司法院已請法官學院針對「在職研習」,加強有關課程,相關研習班次從102年至104年分別為10、10、12班,研習人次為541、479、589人。此外,為增加課程吸引力與研習人數,該學院將於105年9月28日至30日辦理「法官倫理研習會」,安排「法官的兼職」及「司法倫理」等課程,以加強法官之品德教育,自源頭減少司法官違紀行為,維護司法優良形象。

圖片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合巡察東糖文創園區及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人包宗和、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召集人林雅鋒,以及監察委員章仁香、江綺雯、方萬富、江明蒼,於105年4月28日在文化部政務次長陳永豐、文化資源司副司長洪世芳等人陪同下,巡察東糖文創園區及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下稱史前館)。

東糖文創園區位於臺東市中興路,係台糖公司為保存維護製糖產業文化性資產並活化臺東廠區,於93年起與文化部及臺東縣政府合作,以保存再利用方式,引進文化創意產業進駐。巡察委員在台糖公司董事長陳昭義、花東區處經理高太輔、副經理朱梅蘭陪同下,視察園區內之卡塔文化工作室、阿水工房及庫空間等設施,對於相關文創產品及經營方式,表示讚許與肯定。

史前館位於臺東市博物館路,於91年8月開館,是臺灣最主要的國立人類學與自然史博物館,也是臺灣東部唯一的國家級博物館,以臺灣史前文化和臺灣原住民族文化的文物收藏、研究與教育推廣為主。該館除博物館本館外,尚包括卑南遺址公園及籌建中的南科分館。巡察委員在館長張善楠陪同下,視察卑南遺址公園及史前館自然史、臺灣南島民族展示廳等設施,對於各項常設展與特展佈展之內容,及史前館典藏之卑南遺址出土國寶人獸形玉玦、鈴形玉串飾、喇叭形玉環、玉管與花蓮豐濱遺址出土的蛙形玉飾等,留下深刻印象。

史前館張館長於綜合座談會時表示,史前館原隸教育部,於101年5月改隸文化部,在文化預算僅占政府總預算之0.87%的情形下,該館面臨經費及員額不足之困境;另因該館地處偏遠,近年到館參訪人數有逐年遞減之趨勢。

巡察委員亦分別針對臺大移轉出土文物、複製品展出數量、考古類人才晉用及培育、文物智慧財產權認定、紀念品銷售收入、文物保全防災機制、文物採購經費及審議機制、研究人力不足及人員配置問題、工程及採購人員專業訓練、與學研機構及國際交流合作情形、南科分館籌建進度及自籌款問題等議題進行提問與建議。副院長孫大川表示,史前館擁有豐富的史前及原住民珍貴文物,可使民眾瞭解臺灣這塊土地上的人類歷史及環境,深具教育的功能,建議該館應尋求結合地方、社區或部落資源,並與臺東縣政府合作將該館列為觀光宣傳重點,藉此達到推廣教育之宗旨。

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受理人民到院陳情案件情形   ●監察業務處

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每日均由監察委員輪值接見受理人民到院陳情案件,105年5月份受理人民到院陳情案件計142件。其中,由委員值日接見者,計有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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