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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83期 105.03.10發行
交通罰款70億未收 違規者逍遙法外 難收警惕效果 監察院調查促改善 維護人命安全   ●監察調查處

審計部在網路最新公布的「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顯示,從101年到103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累計有5,787人,受傷人數更高達112萬人,造成許多家庭的破碎。

透過警政機關加強取締違規行為,並確實收繳交通違規罰鍰,可以收到警惕的效果,有助於交通安全的維護,減少交通事故傷亡,但由監察院最近公布的「交通違規罰鍰收繳情形調查報告」可知,103年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交通違規罰鍰合計高達110億餘元,但到了103年底,應收而未收的金額竟高達70億餘元,使得有些違規行為人逍遙法外,感覺「不痛不癢」,不利促其注意安全以保眾人之命。

監察院在所公布的「交通違規罰鍰收繳情形調查報告」中,已促請內政部警政署增進舉發及裁決品質,除可保障民眾權益外,也可提升罰鍰收繳率,強化政府執法公信力,保障人命安全;至於公路主管機關所開發的交通違規罰鍰多元繳款管道,及分期繳納方式,也能提供便民的服務,使得交通違規案件的受處分人,能記取教訓並培養守法習慣,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目的在於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其立法精神在於「安全」,而非「處罰」。因此,處罰不是目的;透過交通執法、收繳罰鍰,使得違規駕駛人知所警惕,不敢再出現危險駕駛的行為,以維護大眾生命安全才是目的,這也是保障人權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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