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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79期 104.11.10發行
非行少年的悲歌 監察院促感化教育回歸保護及教育優先精神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依少年輔育院條例第2條:「少年輔育院,依法執行感化教育處分,其目的在矯正少年不良習性,使其悔過自新;授予生活智能,俾能自謀生計;並按其實際需要,實施補習教育,得有繼續求學機會。」本該是賦予「非行少年」一雙「飛行」翅膀的殿堂,怎能成了埋葬尊嚴、斷送生命的劊子手?年僅10餘歲的買姓少年,因為一時的偏差行為,等不到一個重新翱翔的機會,生命悄無聲息地殞落。

監察院心疼這群來自社會邊緣孩子無聲的嘶喊,積極介入調查發現,買姓少年係於100年6月因竊盜案件經裁定入桃園少年輔育院(以下簡稱少輔院)接受感化教育,102年2月4日其因右肩疼痛,遭該院以影響學生安全為由,送入獨居監禁之三省園舍房休養。桃園少輔院認為買生係「假鬼假怪」,嚴重貽誤就醫契機,肇致其於送醫前死亡。該院不但對家屬表示係「少年自己抓癢受傷暴斃」,至今尚未釐清真正死因,調查過程中甚至涉嫌隱匿證據、串證等行為。另調查亦發現,彰化少輔院多次將學生施用手梏、腳鐐銬在戶外晒衣場、走廊等處,以體能訓練做為處罰方式,形同凌虐。

近7成之非行少年,係出自家庭結構不健全或家庭功能不彰的環境。失親失養、破碎的生命在黑暗邊緣徬徨無措,亟待獲得社會的支持與愛的包容,重新找回改變的自信與勇氣,豈料卻承擔了成人世界設計不良所造成之制度後果及苦難。監察院糾正行政院、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及彰化少輔院,並彈劾桃園及彰化少輔院院長等4人,期主管機關以此為鑒,以保護及教育優先之精神,施以專業化及個別化之處遇,保障少年健全自我成長,並積極辦理少輔院改制為矯正學校,給逝去的生命一個交代。

「在這個大都會的快速節奏裡,我們聽得到的所有聲音都是屬於有能力的人的,這些聲音大多來自不再困惑的成年人。……失去了聲音的青少年,或者偶爾像野獸般發出不悅的反抗聲響的青少年,他們生活在這個地球上,卻像隱身的外星人,只有身處在自己的同類社群裡,他們才敢自在放聲的嘻笑。」(引自王浩威《我的青春,施工中》)

大多數的人對於非行少年的既定印象是叛逆,總帶著銳利的目光審視他們,於是乎他們隱藏著,漸而忘記自己的聲音;如若矯正教育不能為他們的生命帶來翻轉,那麼即將茁壯的人生,將在黑暗中周而復始,看不見曙光。生命應當是等值的,監察院定將賡續追蹤督促矯正教育的革新與改制,找回屬於少年應有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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