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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78期 104.10.08發行
交白卷竟得榜首 監察院為您守護國家考試的公正性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據報載有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於104年初辦理「原住民生活輔導員甄試」,發生協助特定人選順利錄取的舞弊事件,據聞主辦該甄試的縣府原住民行政處代理處長,為報答前任長官提拔,竟同科長、專員做出一連串舞弊行為,以協助交白卷的林姓考生順利錄取,包括於超過報名截止期限後增列該考生應考、甄選試畢後於夜間持空白考卷至該考生住處讓其重新填答、私自竄改筆試及面試成績、調降前2名考生成績等情況。針對此案,監察院已立案調查,除要查究公務員違法失職外,對政府機關辦理考試徵才制度是否嚴謹、完備,亦會進一步查明、深入瞭解。

為保障憲法賦予人民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利,並維護國家考試的公平、公開及公正性,監察院亦曾於104年1月彈劾中央警察大學水上警察學系教授兼前系主任陳國勝。該教授於擔任警察特考命題委員等職務時,竟未保守試題秘密,徇私舞弊,致使國家考試發生不正確的結果,嚴重損及國家考試之公正性,破壞國家選拔人才之公信力,全案已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公務人員受國家俸祿,執行公權力,本應堅守廉正的核心價值,主動利益迴避,並應依法公正執行職務。而公務機關為國掄才,更應嚴守公正、公開、透明程序,並擇專業適任人員來從事公務、行使公權力。人民透過國家考試,才得有服公職的機會,若選才機制喪失了客觀及公平性,將傷害人民對國家的信賴感,及機關喪失選用適才之人的機會。

身處知識經濟的年代,人才的優劣,足以代表一國之競爭力。選用適合的人才,做出良好的決策,政府才能擁有推動國家成長和創新的動能。有好公僕,才能有好政府,進而制定及落實國家政策,增進行政效能,提升國家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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