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首資訊
回主畫面 第76期 104.08.10發行
監察院調查鄉鎮負債 改善財政惡化   ●監察調查處

媒體連日來報導苗栗縣政府財政惡化,讓國人開始正視地方政府財政紀律問題,然在媒體報導之前,監察院所屬審計部早於98年間稽察嘉義縣太保市公所財務時,即發現該公所財政惡化問題,函報監察院核辦;而監察院目前也針對苗栗縣債務問題進行調查中。

為督促嘉義縣太保市公所改善財政惡化問題,監察院立案調查發現,該公所自91年起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高達1億5,353萬餘元,占該年度總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為32.96%,超過法定債限比率(25%)甚多。該公所向銀行舉借高額貸款目的是為徵收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然未妥善籌措財源償還債務,加上自有財源已不足以維持基本市政開銷,故每年積欠債權銀行高額利息,且於財務拮据之狀況下,未思積極償還貸款之道,以改正累積債務逾限問題,仍違規編列預算辦理市民團體保險,漠視公共債務法之規定,影響政府債信並損及政府形象,致截至99年11月底止,累計債務餘額仍高達1億5,654萬元,累計債務比率甚至高達40.03%。

此案調查同時,監察院亦發現嘉義縣朴子市及布袋鎮公所也面臨同樣財政窘境,其中,朴子市公所累計債務餘額5億778萬2千元,累計債務比率72.00%;布袋鎮公所累計債務餘額1億1,137萬6千元,累計債務比率25.32%。

經過監察院提出調查意見並持續追蹤,促請嘉義縣政府積極協助太保市公所等三公所研擬償債執行計畫並督促落實執行後,該三公所102年度財政狀況已見改善,其中,朴子市公所與布袋鎮公所累計債務比率均降至25%以下,債務改善情形詳如下表:

單位:千元;%
鄉(鎮、市) 102年上半年債務
(截至102年6月底)
102年下半年債務
(截至102年12月底)
增減情形
餘額
(1)
比率
(2)
餘額
(3)
比率
(4)
餘額
(5)=(3)-(1)
比率
(6)=(4)-(2)百分點
太保市公所 131,133 39.12% 119,673 35.70% -11,460 -3.42
朴子市公所 178,000 29.17% 175,150 24.92% -2,850 -4.25
布袋鎮公所 47,446 23.98% 45,946 22.50% -1,500 -1.48
資料來源:行政院103年2月11日院臺財字第1020057177號函

財政為庶政之母,面對政府財政困窘之問題,監察院將持續監督政府財政,匡正施政積弊,落實財政紀律,為人民血汗錢把關,以促進全民福祉。

監察院調查「護理之家」品質 保障老人人權   ●監察調查處

簡君母親因罹患高血壓、糖尿病及巴金森氏症等疾病,於100年11月21日入住某護理之家,簡君每星期前往探望,認為有道路凹凸不平、病房內蚊蟲滋擾…等問題,便於102年11月起陸續向監察院陳情。

案經監察院第4屆監委於103年2月19日立案調查,並於第5屆持續追蹤後,已產生明顯改善效果,例如:在道路鋪設工程方面,護理之家大門前側及側門前道路舖設工程已於103年1月8日施工完竣,後側道路舖設工程也在103年6月25日施工完成,醫療大樓急診室前道路舖設工程已於103年8月28日完工;而針對病房外部環境方面,每週執行噴灑及投藥作業,至於病房內部則每日由工作人員以稀釋漂白水進行擦拭清毒,且於103年8月購置「環保式光觸媒捕蚊器」;另於住民就診接送方面,已運用電動車及中型巴士接送住民就診,且研發防罩式輪椅,並安排醫師親自赴護理之家提供診查服務。

經上述改善作為,使得住民照護品質提升,陳訴人簡君乃於103年6月21日來信感謝監察院調查委員體恤民意之情;而調查委員在本案調查報告中,也特別肯定護理人員對住民痌瘝在抱照護之情。

聯合國大會在西元1991年通過的「聯合國老人綱領」指出:「老人應能居住在安全與適合的環境」、「老人應有途徑獲得健康上的照顧,以維持身體、心理及情緒的水準」、「老人應能夠在人性及尊嚴的環境中,適當利用機構提供的服務」,我國將在107年成為高齡社會,114年邁入超高齡社會,故隨著高齡人口的增加,老人醫療照護需求及品質問題愈值重視,監察院為人權院,將本於「聯合國老人綱領」,透過監察權的行使,持續促進照護品質,以保障老人人權。

圖片 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巡察海軍造船發展中心及潛艦戰隊   ●國防及情報委員會

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召集人劉委員德勳等14位委員,於104年7月2日至3日,由國防部副部長陳永康及海軍副司令黃曙光陪同,巡察海軍造船發展中心及參訪台船公司,聽取「潛艦國造」議題簡報,瞭解我國潛艦研發能量及「潛艦國造」政策推動情形,並視導海軍艦隊指揮部所屬256潛艦戰隊及磐石補給艦。

「潛艦國造」是當前國軍建軍備戰的重要政策之一,本次巡察除由海軍造船發展中心簡報說明「潛艦國造」推動現況及後續規劃執行情形外,也前往台船公司參訪,由董事長賴杉桂率領經營團隊,向巡察委員說明該公司對於「潛艦國造」之因應作為及未來展望,並實地參觀生產線、船塢及潛艦船段,展現台船公司承造潛艦之企圖心。委員此行也登上新近成軍、在海軍各類艦艇中噸位最大(滿載排水量20,859噸)的磐石補給艦,及劍龍級海虎潛艦,瞭解艦隊戰備整備情形,並慰勉艦上官兵服役辛勞。

在巡察座談中,委員肯定海軍近年來強化各項艦艇裝備之努力成果及確立推動「潛艦國造」之決心,並就海軍潛艦維修狀況、「潛艦國造」相關經費編列、美方抱持立場態度、我方如何取得潛艦關鍵技術,以及「潛艦國造」未來能否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並創造就業機會等議題,提出詢問,除由國防部和與會相關單位即席答覆外,並於會後提供詳細說明資料,以利委員深入瞭解掌握實況並持續監督。

本次巡察,計有召集人劉委員德勳、孫副院長大川、包委員宗和、李委員月德、仉委員桂美、王委員美玉、陳委員小紅、江委員明蒼、林委員雅鋒、章委員仁香、陳委員慶財、江委員綺雯、方委員萬富、蔡委員培村等參加。

監察院督促內政部移民署退還機票手續費 民眾權益獲得救濟   ●監察業務處

李先生的岳母陳女士是大陸地區人民,日前來臺探親,原訂於104年3月3日搭機返回大陸,卻於機場邊境檢查時遭內政部移民署扣留,並帶往偵訊處製作筆錄。李先生在岳母無端飽受驚嚇並因此延誤班機,事後更遭航空公司收取退票手續費後,經向該署請求應協調或代航空公司歸還手續費給原購票人,但該署卻未積極處理。李先生失望極了,於是轉向監察院陳情反映。

監察院接獲陳情案後,即函請內政部積極查明。嗣該部函復說明,當日查驗通關時因該署電腦系統顯示陳女士逾期停留,查證過程中已屆班機起飛時間,致陳女士未能搭上原訂的班機離境,該部對於該署系統介接異常造成民眾困擾,深表歉意,已責由該署國境事務大隊致電說明及致意,並於104年3月31日將剩餘機票退款匯入李先生指定帳戶。另該部亦已要求該署改善系統異常問題,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陳女士權益受損案,因監察院督促主管機關積極查明,終於獲得妥適處理,適時發揮監察職權行使效能,並達成外界對監察院有效保障人權、提高行政效率及紓解民怨之期許。

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受理人民到院陳情案件情形   ●監察業務處

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每日均由監察委員輪值接見受理人民到院陳情案件,104年7月份受理人民到院陳情案件計143件。其中,由委員值日接見者,計有16件。

  回主畫面
英文網 陽光法案主題網 人權保障主題網 建築物主題網 中華民國審計部
頁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