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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76期 104.08.10發行
滅「蚊」總動員 監察院督促閒置公共設施活化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錯誤的政策或無能政府比貪污更可怕」,監察院調查公共設施閒置之相關案件計文化(科學)園區、停車場、公有市場、學校等各類建設態樣,最常見之違失為「未落實辦理公共建設效益事前評估」,其原因主要不外乎政治人物之競選承諾、中央及地方政府決策不當、高估經濟效益、低估興建成本、甚或根本未作經濟效益評估,行政口號動人,卻虛耗政府資源,銷蝕國力。

新竹縣關西鎮迎風館建設經費約新臺幣1.45億元,縣府卻任令其長期無照使用、屋頂滲漏水、消防設備亦未符合規定,在監察院調查後始取得建照,並完成招商,作為展演及推廣農特產品使用;臺南市海安路地下停車場建設經費約新臺幣32億元,惟監察院調查前,工程停工、設施閒置,經促其改善,104年1月平時停車率29%(每小時尖峰停車率33%)、假日停車率43%(每小時尖峰停車率69%),已達活化目標。

臺灣各地諸如此般的蚊子館不知凡幾,納稅人辛苦的血汗錢應該合理配置,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而不是平添蚊子館的一磚一瓦,監察院調查「84案閒置公共設施閒置及後續追蹤」案,經提出調查報告並糾正,持續追蹤改善情形後,工程會於102年擴大列管範圍,增加列管地方自籌經費興建之閒置設施,主動建置閒置公共設施檢舉專線(0800-085-854你幫我-拍蚊子)及網站平臺。103年起啟動定期訪查「活化閒置專案小組曾列管之已解除列管案件」機制,藉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實地現勘之方式,瞭解設施實際使用情形,確認是否再有閒置情形,並研訂「活化閒置設施年度績效與補助型計畫補助款扣除處理原則」,及持續修正過於寬鬆之活化標準。累計列管中央機關自辦或補助地方政府興建之閒置案件計163件,迄104年3月已有155件達活化標準而解除列管。

據衛生福利部104年第1季統計,臺灣低收入戶高達142,875戶,現今政府過於遷就政治環境,以一時的選舉口號、「宣稱式的未來」燃燒民脂民膏,殊不知興建蚊子館的鉅額預算可以換得多少家庭的飽食與安樂。規劃公共建設應本長遠的眼光,以有益經濟民生及提升國家競爭力為依歸,方為富民強國之道。監察院定當本於職權持續關心公共設施閒置課題,適時監督政府善用預算資源,杜絕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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