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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75期 104.07.10發行
監察院調查「國軍副食品採購案」 促成查廠標準化 避免通風報信   ●監察調查處

國內在103年4月間,爆發國軍副食品某供應商將牛羊肉品添加保水劑,以增加重量牟利案,監察院為保護國軍官兵飲食安全,經立案調查發現,國軍單位自95年6月22日起,即開始向該公司購買冷凍牛羊肉,截至103年3月止購買數量至少268萬餘公斤,國軍官兵吃進肚之數量,實在不敢想像。另103年7月國軍所購買之生鮮雞蛋,也檢驗出動物用藥「乃卡巴精(Nicarbazin)」0.02ppm殘留,這並不符合衛生福利部所訂「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不得檢出之規定。

在監察院深入調查後,更發現國軍副食品採購作業,原本雖訂有查廠機制,但卻出現少數人通風報信弊端,致廠商有賄賂軍方人員之機會;且平時對於牛羊肉品之抽檢,竟由承辦雇員自行決定要檢驗哪個項目(例如微生物、抗生素……等),致雇員受賄以協助該廠商規避「滲出液」及「磷酸鹽」等檢驗項目,包庇廠商不法添加保水劑以增加肉品重量之事實。

經監察院提出糾正並積極追蹤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04年3月10日令頒104年度「副食供應作業訪廠編組及作業要點」,建立訪廠機制之標準化,且104年度採購契約中,提高違約罰則、降低解約門檻,另增列廠商如攙偽、假冒、添加未經許可之添加物,立即終止契約等;最重要的是建立平時抽檢及不預警查廠之保密機制,包括開發電腦抽樣軟體,隨機亂數指定檢驗站別、品項後加密,使各站即刻限時完成抽驗回報,避免廠商抽換貨,不肖人員亦無法通報;並明確規定查廠派令保密作法及核派程序,呈核全程以保密卷夾持呈權責長官核定,再於執行查廠當日由審監人員監辦,以「抽籤」方式決定受稽查之廠商,逐次執行查廠作業。

此外,有關生鮮雞蛋安全衛生部分,陸軍司令部也重新檢討「國軍雞蛋類副食品供銷協議書」內容,延長停止供應管制年限,由3年延長為5年;且律定不預警訪廠週期區分「定期」及「不定期」,以提振採購副食品品質;監察院為國家人權院,將持續透過監察權的行使,維護國軍飲食安全,使國軍官兵能有強健體魄,保衛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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