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每日均由監察委員輪值接見受理人民到院陳情案件,104年4月份受理人民到院陳情案件計148件。其中,據以派查者計1件,略以:
據訴,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對於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之結構債案件,於陳訴人相關刑事訴訟尚未確定前,竟將相關會議資料等重要證物予以銷毀,或無理由拒不提供相關檔案予司法機關作為裁判之參考等情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