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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73期 104.05.08發行
搶救「白色巨塔」 監察院與您共同捍衛醫護人員的勞動權益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When all of medical personnel in hell, the patient must be very close to the hell definitely.─當所有醫療人員身陷地獄,病患必定也非常靠近地獄了」(CNN iReport─林美琪「臺灣護理師的黑暗期」)。臺灣護理人員工作負荷重,據財團法人臺灣醫療改革基金會103年統計資料,平均1位護理師須同時照顧13位病人,是美國、澳洲、日本等國的2至3倍,宛如「戰鬥陀螺」忙得團團轉;醫護人員抱病上班,吊點滴工作的情形時有所聞,當他們的勞動權益被漠視,再無法如猛虎般與死神搏鬥,對病人的安全將是一大威脅。

《醫療崩壞!沒有醫生救命的時代》一書指出臺灣醫療的巨大隱憂:「《工商時報》報導,臺灣醫療制度面臨危機,以後醫療『只會救醜,不會救命』……想像一下:有一天你的親戚朋友車禍送急診,該急診做完初級創傷處理後,因為沒有心臟外科、沒有胸腔外科、沒有神經外科,因此要轉送醫學中心,而轉診中心卻告訴你前面還有十個人還找不到地方安置……」;這不是虛無縹緲的未來,更不會是訛人的空談,臺灣的醫療環境正快速惡化,醫療人力流失,內、外、婦、兒、急重症「五大皆空」、護理師荒、急診擁擠、病床不足等問題,均須從根本的白袍勞工權益著手。監察院看見醫護人員雙眼滿布血絲的疲憊,憂心病患就醫權益及生命安全,積極展開調查,糾正行政院、改制前行政院衛生署、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與全民一起督促行政機關醫療改革的腳步。

經持續追蹤改善情形,自103年元旦起,全國護理人員全部回歸勞基法正常工時,超時工作就須提供加班費,衛生福利部公布新版醫療機構設置標準,102年護理人力已增補9,000多人及提撥20億元全民健保專款用來改善護理人員的工作環境。此外,衛生福利部提出「護理改革近中程計畫」,並且在101年4月9日發布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將原護產人員人力標準「一般病床,每4床應有1人以上」,修正為「一般急性病床,49床以下者,每4床應有1人以上;50床以上者,每3床應有1人以上」。

南丁格爾:「生而為人就應該守本分的燃燒自己照亮別人」,這句話用以形容「視病如親」的醫護人員再適合不過,他們終日燃燒自己,只為病患得到更好的醫療照護,有些人甚至為了照顧患者,而沒時間照顧自己的家人,他們的工作權益需要你我來共同尊重、守護。持續不斷進行醫療改革,從制度面幫助醫護人員掙脫血汗醫院的枷鎖,是政府不可推諉的責任;而倘若每位病患及親屬皆能以同理心「視醫如親」,用溫柔的鼓勵取代不耐的咆哮,將會是醫護人員莫大的鼓舞,亦是醫療改革重要的螺絲釘。

監察院關心原住民就業等情形 維護原住民族基本權益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第12項:「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是以,原住民族文化為我國重要資產,攸關國家永續發展。政府應積極改善原住民生活品質,維護其就業及就學等基本權益,並尊重與傳承原住民文化,以落實人權保障。

鑒於原住民部落就業機會普遍較都會區少,原住民青年紛紛遷往都市謀生,其求職就業、居住問題、子女教育等仍存有若干困難,亟待加強輔導與協助。監察院關心原住民就業情形,曾針對原住民失業率進行調查,經提出調查報告並持續追蹤改善情形後,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102年度原住民職業訓練運用計畫」,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101年度,亦由各職訓中心規劃原民專班職訓職類,計開85班、參訓2,389人;原住民族委員會另在101年度發掘失業者計13,246人次、推(轉)介9,470人次、陪同求職者面試7,056人次、媒合成功3,607人次、追蹤關懷/後續輔導38,742人次、拜訪雇主/開拓就業機會8,963人次、陪同求職者參加就業促進研習或現場徵才活動2,069場次,同時辦理都市原住民職訓專班計15班,共計333人次參訓。

監察院另針對都市原住民幼童照顧案,經提出調查報告並持續追蹤改善情形後,原住民族地區352所國民小學,由94學年度128校設立附設幼兒園,至101學年度提升至289校有附設幼兒園,設置比率達82.1%;101學年度補助增置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203人、補助經費1億9,600萬元;99學年度至102學年度,申請公私立幼兒園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教學補助之幼兒園園數,由362園提升至795園,並鼓勵幼兒園訂定臺灣母語日,以積極推動原住民語、客家語及閩南語等本土語言教學活動。此外,教育部於103年5月30日修正發布「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增列以部落互助方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之相關規定。

國家對於境內人民之人權保障,應同時顧及所有族群之權益,致力均衡各族群之發展,形成多元文化兼容並蓄之永續社會。監察院戮力提升人權保障,將持續督促相關主管機關善盡職責,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維護原住民族基本權益,達成憲法保障原住民族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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