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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8年4月份提出調查報告31案 糾正10案 函請改善28案

  • 日期:108-05-01

監察院108年4月份提出調查報告計31案,對於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10案、函請改善案28案。
監察院統計4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276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299件,扣除不屬職權範圍、內容空泛等非陳訴案件138件,屬陳訴性質書狀1,161件,以案計算為781案,其中派查27案。
4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請陳訴人先循或已進入司法、行政救濟程序208案;送請機關參處237案;函請機關說明、查處及補送資料119案;併案處理190案;核派委員調查27案。
二、糾正案10案:臺北市市場處辦理「臺北市內湖區德明市場興建暨營運BOO案」,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等情案,糾正臺北市政府;國防部中將參謀次長吳石等勾結中共洩漏軍機案破獲後39年間,軍法會審及其後復審核有重大違失案,糾正國防部;雲林縣及嘉義縣政府長期虛列上級政府補助收入預算,迄未有效改善,核確有違失案,糾正雲林縣政府及嘉義縣政府;辦理新建人文學院二期暨藝術學院大樓,工程延宕逾8年,迄未完工,糾正教育部及國立東華大學;嘉義市先期交通轉運中心營運績效欠佳,糾正嘉義市政府及交通部公路總局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