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監察院107年2月份提出調查報告10案 彈劾1案糾正4案 函請改善14案

  • 日期:107-03-01

監察院107年2月份提出調查報告計10案,其中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1案、彈劾9人,依規定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對於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4案、函請改善14案。
監察院統計,2月收受人民書狀計998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994件,扣除不屬職權範圍、內容空泛等非陳訴案件162件,屬陳訴性質書狀832件,以案計算為540案,其中派查30案。
2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請陳訴人先循或已進入司法、行政救濟程序131案;送請機關參處189案;函請機關說明、查處及補送資料57案;併案處理133案;核派委員調查30案。
二、彈劾案1案:海軍金江軍艦誤射雄風三型超音速反艦飛彈事件,海軍艦隊指揮部所屬131艦隊部艦隊長胡志政少將等9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第7條等規定,予以彈劾。
三、糾正案4案: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捷運A7站區周邊土地開發,大幅延宕工期,並衍生巨額開發成本,核有違失,糾正內政部、桃園市政府;國防部核定軍人因病死亡事由違反軍人保險條例,迄未完成修法,造成亂象,糾正國防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未能掌握國內蛋雞場早有違法使用芬普尼農藥之情事,確有怠失,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性騷擾女師案,學校延遲通報、督學不當約談作證教師,糾正臺北市立景美國民中學、臺北市政府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