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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7年1月份提出調查報告17案 彈劾3案糾正5案 函請改善15案

  • 日期:107-02-01

監察院107年1月份提出調查報告計17案,其中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3案、彈劾3人,依規定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或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對於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5案、函請改善15案。
監察院統計, 1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373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234件,扣除不屬職權範圍、內容空泛等非陳訴案件248件,屬陳訴性質書狀986件,以案計算為607案,其中派查38案。
1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請陳訴人先循或已進入司法、行政救濟程序176案;送請機關參處214案;函請機關說明、查處及補送資料50案;併案處理129案;核派委員調查38案。
二、彈劾案3案:新竹縣北埔鄉鄉長姜良明對該鄉外坪村、水磜村村長事務補助費提列鉅額村辦公費,要求須檢據核銷,恣意為差別待遇,違反行政程序法;臺北市立景美國民中學教務主任許水龍對該校代理教師為性騷擾行為,未依法迴避、執意讓無特教專業之老師支援特教班,有損特教學生受教權益,核有嚴重疏失;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副所長林振勇2次酒後駕車肇事,經法院判刑確定,且事後均未主動告知服務機關,違失重大。
三、糾正案5案:改制前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93年間告訴案,竟先存查歸檔,遲至105年4月間始行續辦等違失案,糾正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國防部所屬三軍聯合作戰訓練基地指揮部未依規定收受勞軍款,致成未受監督之小金庫,內控嚴重疏失,糾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陸戰隊指揮部暨所屬三軍聯合作戰訓練基地指揮部;國防部辦理空軍第二後勤指揮部軍工廠委託民間經營採購案,未落實規定妥處陳情、辦理過程與規定有間、未盡周延等情,糾正國防部、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一例一休」制度上路,造成社會重大負面衝擊及紛擾違失案,糾正行政院、勞動部;糾正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路邊停車欠費催繳作業未落實,未妥善規劃移送強制執行作業,衍生公帑損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