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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6年9月份提出調查報告24案 彈劾4案糾正9案 函請改善20案

  • 日期:106-10-02

監察院106年9月份提出調查報告計24案,其中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4案、彈劾7人,皆依規定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對於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9案、函請改善案20案。
監察院統計,9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354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372件,扣除不屬職權範圍、內容空泛等非陳訴案件275件,屬陳訴性質書狀1,097件,以案計算為603案,其中派查18案。
9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請陳訴人先循或已進入司法、行政救濟程序182案;送請機關參處219案;函請機關說明、查處及補送資料60案;認無違失,逕函復陳訴人1案;併案處理123案;核派委員調查18案。
二、彈劾案4案:雲林縣口湖鄉鄉長蔡永常以人頭司機詐領公款;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平鎮派出所巡佐丁政豪、警員李永龍及林照雄3人,違法搜索非轄內涉毒案件嫌犯住處,並違法栽槍予無辜第3人,該所所長吳彥霖亦同意且共謀實行,違失重大;彰化縣和美鎮鎮長王水川違反規定,僱用並轉調三親等姻親,又轉化一親等姻親擔任該鎮公所技工,而未予迴避;臺南縣佳里鎮公所(現改制為臺南市佳里區)鎮長徐正男,對於該公所辦理限制性招標之工程,於發包前內定特定廠商,使特定廠商得標圖利,違失重大,遭監察院彈劾。
三、糾正案9案:糾正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對於轄內食品業者之稽查紀錄,僅保存1年,明顯違反檔案法;苗栗縣聖方濟育幼院於105年間發生張姓生輔員對院童施暴致死案,糾正苗栗縣政府;桃園市私立愛心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於106年3月發生火災案,糾正桃園市政府;「農地種電」亂象叢生,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及所屬能源局;處理國立臺灣大學郭姓前教授及楊姓前校長涉論文造假案,消極怠慢,糾正教育部及科技部;糾正文化部未依補助契約書規定,要求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交付授權書,核有怠失案;糾正法務部未善盡職責,任令現行規範政風人員權限之法規內容未臻明確,致部分政風人員行使職權超出行政權範疇;復興航空公司無預警全面停航,糾正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辦理CCL531標工程,無法落實工程進度控管,糾正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