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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6年2月份提出調查報告20案 彈劾3案糾正8案 函請改善16案

  • 日期:106-03-01

監察院106年2月份提出調查報告計20案,其中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3案、彈劾3人,依規定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對於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8案、函請改善案16案。
監察院統計,2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052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066件,扣除不屬職權範圍、內容空泛等非陳訴案件156件,屬陳訴性質書狀910件,以案計算為553案,其中派查14案。
2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請陳訴人先循或已進入司法、行政救濟程序152案;送請機關參處209案;函請機關說明、查處及補送資料56案;併案處理122案;核派委員調查14案。
二、彈劾案3案、彈劾3人:國立中興大學教授兼創新產業推廣學院前院長洪瑞華、該校工學院前副院長蘇武昌及該校教授兼任基因體暨生物資訊學研究所前所長洪慧芝等3人,因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遭監察院彈劾。
三、糾正案8案:對外籍勞工管理輔導及非法查察,各行其是,一再發生女性外籍勞工懷孕生產後逃逸或棄養子女,糾正勞動部、內政部移民署;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及無障礙設施改善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督導不力,糾正勞動部、內政部營建署;受刑人不當移監、輕忽文書保管之重要性,糾正法務部、該部矯正署及該署所屬臺北監獄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