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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蔡曉崙嫖妓案 監察委員高鳳仙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6-01-16

據報導,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臺中地檢署)偵查少女性交易案件時,發現多名嫖客利用網路論壇的方式分享賣淫女子資訊,許多人還會在論壇中書寫「評論」,其中一位自稱律師且暱稱「小輪子」的嫖客,係在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彰化地檢署)任職公訴組檢察官蔡曉崙,其於民國104年以1小時新臺幣3500元價格,在臺中市與16歲少女性交易後,透過網路論壇、Line群組多次媒介少女與其他男客性交易,臺中地檢署以涉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聲請羈押,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於106年1月14日裁定羈押,彰化地檢署將蔡曉崙停職,監察委員高鳳仙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高鳳仙表示,本應偵查不法打擊犯罪的檢察官,卻涉嫌違法嫖妓及媒介性交易,如查明屬實,則嚴重敗壞司法風紀,傷害幼女,應負行政責任。而且,近年來我國防制人口販運雖然已有些成效,但透過網路讓兒童及少年從事性交易,不論是否出於自願,均為危害兒童及少女權益的違法行為,因而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高鳳仙表示,本案調查範圍包括:究竟蔡曉崙有無與16歲少女為性交易?有無媒介他人性交易?有無其他官員涉案?本案有無兒童或少年被迫從事性交易?近年來在我國以網路為媒介,對兒童及少年為性交易之情形有多嚴重?政府相關機關有何有效因應對策?
監察委員高鳳仙認為,在全國人民關心司法改革之時,希望調查本案能將害群之馬繩之以法,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賴,落實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