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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號彈危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事件頻傳 造成隱憂 監察院督促內政部加強管制措施 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 日期:105-09-19

有鑑於非管制品之信號彈,被當作攻擊武器,危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事件頻傳,且有仿傚增加之趨勢,對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造成隱憂,經監察院調查並持續追蹤後,內政部對於信號彈將朝向源頭管理方式,建立「信號彈源頭管制」及「逾期信號彈後端回收處理機制」等措施,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信號彈取得容易,常被當成攻擊武器,在法律層面上卻不屬於管制品,甚至在拍賣網站就買得到,在查緝及防範上形成灰色地帶,對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造成隱憂。經監察院調查後,內政部警政署已持續強化臨檢查察、加強大型活動盤查、辦理相關宣導、對於違法使用信號彈依法查處或移送偵辦等作為,以避免信號彈遭濫用,造成社會問題。
內政部警政署另為整合各機關對於信號彈源頭管制之意見,於105年7月19日召開「強化信號彈管理措施研商會議」,決議政策上朝向以源頭管理方式處理,將現行信號彈號列分為「船舶、航空器使用之信號彈」及「其他信號彈」2種,並辦理相關進口管制及逾期漁船用信號彈回收銷毀機制等措施。
監察院表示,經持續追蹤,信號彈管制措施已產生具體改善成效,對保障人民有免於恐懼之自由,洵有助益。監察院並將持續追蹤內政部「信號彈源頭管制」及「逾期信號彈後端回收處理機制」之後續辦理情形,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