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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部分非營業特種基金有否重複設置而應加速整併或裁撤 監察委員陳慶財、陳小紅、李月德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5-08-17

近日媒體報導,行政院主計總處於去(104)年8月間指出中央政府有17個非營業特種基金應研議整併或裁撤,惟經審計部調查發現,其中多數被點名之基金,僅由基金主管機關研議整併或裁撤,並未研訂具體作業期程,引起監察委員陳慶財、陳小紅、李月德高度關注,將著手調查行政院有否落實監督職責,俾使政府資源作最有效之配置。
查中央政府為因應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全等需要,歷年來依據相關法律及預算法,循預算程序,設置各類特種基金辦理相關業務,而這些特種基金除營業基金外,分屬作業基金、特別收入基金、資本計畫基金及債務基金,因屬非營業性質,故通稱為非營業特種基金。另查,從審計部之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發現,自100年度至104年度間,編製非營業特種基金之基金單位數雖均為105個,但預算單位數卻從96個增至109個,亦即非營業特種基金數量持續增加,然因其中部分基金之功能相近,故屢遭質疑有重複設置、疊床架屋之嫌。
監察委員將進行調查,瞭解行政院有否充分掌握各該基金之營運績效並積極督促各非營業特種基金之主管機關,研訂必要之整併或裁撤作業期程,以強化政府資源之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