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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仉桂美、方萬富巡察高雄市 關心高雄治水防洪與徵地拆屋問題

  • 日期:105-07-27

監察委員仉桂美、方萬富今(27)日巡察高雄市,關心高雄治水防洪計畫之規劃執行、第5號排水整治計畫區徵地拆屋及旗山太平商場拆遷問題,並實地巡察旗山區第5號排水抽水站、排水整治計畫區,以瞭解該抽水站使用及維護管理、排水整治徵地等情形,另關切高雄市財政及失業現況。
監察委員指出,治水防洪或雨水下水道等重大公共工程計畫,宜先瞭解樁位點之定位,如相關計畫之用地取得涉及居住正義問題,應多聽取民意並兼顧專家學者之意見,妥擬配套措施,尤其不能忽略政策推動時,手段及程序必須合法,以免影響公共利益及政府形象。此外,應綜合考量都市計畫劃設時點、抽水站計畫送審及補助款核定情形後,再決定拆遷時點。
監察委員表示,高雄市政府(下稱市府)應持續加強對各抽水站與滯洪池之維護管理,並須注意垃圾雜物阻礙排水渠道情形及定期清疏水路,對造成地區淹水之主因更應確實查明及針對水患問題妥適處理。如有徵地、拆遷之必要,建議依土地徵收條例等規定,透過公聽會等方式,向具利害關係之民眾說明、協調及溝通,以避免引起誤會或反彈。但整治河段除徵地拆屋外,如尚有其他方案可替選運用,亦請市府重視民意,審慎研議,以化解歧見及民怨。
監察委員亦強調抽水站的維護管理一定要確實,事前做好準備工作,避免衍生國賠與行政責任問題。
監察委員於旗山區公所受理人民陳情,包含司法、土地、徵收補償、排水整治、徵地拆屋及拆遷等案件。監察委員除詳予聆聽外,對於民眾陳情內容與市府相關者,於陳情現場請市府相關單位之人員妥處民眾訴求或疑義。另對非屬市府權責的案件,亦深入瞭解陳情重點,並將相關資料攜回監察院依法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