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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耗費鉅資 量化成效不佳 溫室氣體排放未減反增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5-07-14

第1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投入經費約新臺幣(下同)236億625萬餘元(執行數229億餘元),惟該計畫執行結果,量化成效不僅未能與各分項計畫之達成目標相互對應,且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於計畫執行期間未減反增,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4)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提案,糾正行政院。
該計畫執行期間自98年7月起到102年止。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第1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之量化成效未能與該計畫規劃報告所列各分項計畫之達成目標相互對應,致無法提供各主管機關之管考,亦未能提供往後類似計畫執行之檢討資訊:
(一)據科技部函復第1期計畫執行成果(量化成效部分),知識卓越方面,共發表12,830篇論文、博碩士生人才培育11,559人;技術創新方面,專利取得1,295件、技術移轉1,285件;經濟效益方面,技轉金15.3億元、直接與間接促進廠商投資501.6億元。
(二)查第1期計畫總體規劃報告書之各章節均具體列有各分項計畫之達成目標,部分項目亦具體列出量化數據,甚至訂出關鍵績效指標(KPI)。科技部對於第1期計畫,不思以上述總體規劃報告書所列之各項指標(包含KPI)為執行成果之描述,反以論文篇數、博碩士人數、研討會場次、專利件數、及技術轉移件數金額、促進廠商投資金額等為評估計畫成效之準則,與本計畫執行成果之關聯性實屬薄弱,無法具體對應。
二、節能減碳係目前全世界最重要之課題之一,惟於第1期計畫執行期間,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竟呈現未減反增之現象,顯示我國對於管控排放量之努力,較諸世界各國明顯不足:
(一)根據國際能源總署統計,2009年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為2億5,011萬公噸,排名全球第23位,人均排放量10.89公噸當量/人年,居全球第17位,約為全球人均排放量4.29公噸的2.5倍;2011年排放總量為2億6,466萬公噸,排名全球第23位,人均排放量11.31公噸當量/人年,居全球第21位,仍約為全球人均排放量4.5公噸的2.51倍;2012年排放總量為2億5,661萬公噸,排名全球第24位,人均排放量10.95公噸當量/人年,居全球第20位,仍約為全球人均排放量4.51公噸的2.43倍。
(二)第1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規劃報告書已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列為重點項目,惟於該計畫執行期間,2011年、2012年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人均排放量均較2009年成長,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竟呈現未減反增之情事,較之世界諸國,我國之努力顯然不足。
本案調查報告另指出,離岸風力主軸計畫因故延至105年完成商轉,惟第1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已於102年結束,雖離岸風力主軸計畫仍於第2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繼續執行,尚待完成,然於第1期計畫中卻僅見相關執行成果之敘述,卻未見作業時程延宕之相關檢討;再者,本計畫辦公室前研究助理於本計畫執行期間涉論文抄襲情事,科技部迨至媒體報導始知本案,雖已修正作業要點等後續處理措施,然仍未持續瞭解與追蹤對本計畫之衝擊,乃一併要求行政院轉飭所屬審慎檢討,以謀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