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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徵證所稅決策時機草率 影響財政稅收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財政部

  • 日期:102-04-16

行政院及財政部101年修法復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期間,造成股市市值大量蒸發、證券交易稅大幅短收,嚴重影響國家財政收入,且我國資金因而鉅額外流,決策時機顯未思慮周延,印證「錯誤決策比貪污更可怕」,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2年4月16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吳豐山、劉玉山提案,糾正行政院及財政部。
  二位委員指出,資本利得應該課稅,乃天經地義,但依財政部的說法,證交稅已有證所稅內涵,且我國歷次開徵證所稅,都嚴重失敗,政府未能記取教訓,造成股市重創,實不可取。
二位委員並對未包括「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課徵證所稅,恐將造成假外資及人頭戶等避稅管道猖獗,將嚴重影響租稅公平性,因此要求財政部及金管會研議因應防範之道。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我國證券市場上市上櫃公司總市值以101年2月底為22.3兆元為基準,相較同年7月底減至20.08兆元,蒸發2.22兆元;且由於股市成交量大幅萎縮,101年全年證交稅實徵716億元,僅達預算達成率56.6%,短收近550億元;至於資金外流,101年我國居民對外證券投資第2季淨流出82.1億美元,第3季淨流出172.1億美元。
二、 回顧財政部曾於63年及77年課徵證所稅,成效不彰,導致股市重挫,甚至曾連續19日無量下跌,遂皆於實施1年後停徵。從過去的經驗及101年修法復徵證所稅的情形觀之,證所稅的確對股市市值及成交量有重大影響。101年全年稅收短徵逾244億,主因是證交稅短收近550億元,這也是98年金融海嘯以來,首度短徵,對國家財政更是雪上加霜。
三、 財政部於101年3月28日召開「財政健全小組」,將資本利得稅列入優先討論議題,並在4月12日倉促推出證所稅方案,不但違反97、98年間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決議,送立法院審議後,各方立即提出多個版本,可見財政部提案過程草率、評估不周、論述不足、溝通不良,且與民意不符。
四、 99年以來,歐債危機蔓延不休,各國無不竭盡所能降息降稅,以貨幣政策或財政政策,促進經濟成長。本次復徵證所稅期間,造成股市市值大量蒸發、證所稅大幅短收,嚴重影響國家財政收入,且我國資金因而鉅額外流。行政院及財政部決策時機,顯未思慮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