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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洪仲丘案談軍中人權保障 監察院要求國防部檢討缺失

  • 日期:103-09-05

監察院一直以來致力人權保障工作,對於國軍官兵權益保障事項自屬監督重點,針對軍中管教不當、心理輔導措施不足、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不力等違失案件,積極進行調查並提出糾正,要求行政院督促國防部檢討改善,謹擇要分述如下:
一、 洪仲丘疑遭不當管教致死案
102年7月陸軍士兵洪仲丘於執行禁閉(悔過)期間,疑遭戒護人員不當管教致死,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經監察院調查並於103年5月提出糾正,要求國防部督促所屬檢討改進並議處失職人員,另彈劾2名少將旅長及1名上校副旅長,送請公懲會嚴懲。國防部檢討本案缺失情形,已訂頒「國軍改革人權保障作為具體作法執行計畫」,就「未依法行政」、「禁閉室管理不當」及「人員急救不當」等3面向進行改革,並律定「落實申訴制度」、「禁閉室制度改革」等多項具體革新作為。
二、 官兵自殺、自傷事故頻仍
近年來國軍部隊發生多起官兵自殺、自傷事故,如國軍北投醫院劉姓士兵及聯勤汽基廠劉姓少尉自殺案、聯勤三支部王姓士兵自焚案、特戰指揮部洪姓士兵遭凌虐自戕案、海軍艦艇士兵相繼落海案、空軍防砲部隊蔡姓士官遭槍擊案、總統府憲兵自殺案等,突顯國軍內部管理制度不當及心輔措施不足之問題。經監察院逐案進行調查,並針對國軍部隊心理輔導及自我傷害防處機制整體運作情形,完成通案性調查,督促國防部確實檢討改進,相關改善措施如下:給予官兵合理之補休時間、加強自殺(傷)防治宣導教育、就「志願役軍、士官未服滿最低役期辦理志願退伍」之可行性進行評估、協調內政部及衛生福利部等機關研謀提升役男體檢品質及精神系統疾病篩檢等預防作為。
三、 軍中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有待加強
針對國軍官兵涉嫌性侵害、性騷擾事件不斷,如海軍少校軍官返回部隊途中性騷擾女學生;前後備司令部幹訓班學員於營區內外數度公然猥褻;陸軍少校營長、副排長對同營女軍官言行不檢,涉嫌強制猥褻;陸、海、空、聯勤各兵種逾20名軍人涉犯妨害性自主罪等案,嚴重斲傷國軍形象,顯示軍中風紀敗壞、相關防治工作執行有待加強,經本院逐案調查並提出糾正,促使國防部重懲相關人員,並修訂「國軍人員性騷擾管理實施規定」,落實「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國軍內部管理工作教範」等相關規定。
四、持續監督軍中人權保障工作
據審計部查核國防部102年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401廠於102年12月間又發生性騷擾事件,該廠召開相關評議會決議懲處當事人禁閉之處理程序有違規定,又因協調相關單位支援執行禁閉過程溝通協調不足,造成作業延宕,導致該員役滿退伍時仍未被移送執行禁閉。顯示軍中性騷擾問題迄未消弭、禁閉室制度改革仍待落實執行。監察院將持續督促國防部加強推動國軍官兵權益改善事項,落實保障軍中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