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機車死亡事故率 大學生居各職業別之冠!

  • 日期:105-03-08

監察院調查發現,民國102至104年交通部推動第11期「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下稱道安改進方案),整體交通事故及機車事故之件數與傷亡人數皆未減反增外,在18至24歲青年中,大學生(含研究生)機車事故傷亡人數,居各職業別之冠;另因學校周邊缺乏公共運輸服務,致學生需將機車做為代步工具,增加青年學生機車意外事故的風險,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內政及少數民族、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今(8)日通過監察委員楊美鈴、蔡培村及包宗和所提調查報告,促請交通部、教育部及內政部警政署檢討改善。
調查委員表示,交通部於102至104年間實施第11期道安改進方案時,除整體交通事故防制之效果未能彰顯外,據警政署統計資料,18至24歲之青年中以大學生(含研究生)最常發生交通意外事故,且於101至104年9月間傷亡人數已累積至33,035人,而因騎乘機車傷亡者更達30,770人,居各職業別之冠,其中機車事故傷亡的人數,更占大學生(含研究生)發生交通事故總傷亡人數93%。
另交通部於104年度辦理「大專校院公車進校園」計畫,強化各大專校院公共接駁運輸系統,並減少學生騎乘機車發生意外風險,但該部在執行計畫前,未先充分掌握各校公共運輸接駁情形,導致部分欠缺公共運輸接駁及機車肇事率偏高的學校未納入計畫實施,使資源無法妥適分配,且教育部對於青年學生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統計數據與警政署提供之數據相差20,000多人,又未將學生交通事故發生時使用運具態樣納入統計分析,導致傷亡統計數據存在交通事故黑數。
此外,交通部為加強降低道路交通事故A1、A2類死亡及受傷人數,於103年辦理「全國道安扎根強化行動計畫」,該計畫預期目標中僅列有降低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之比率,卻未設定受傷人數降低比率,將A2類交通事故中所含24小時後死亡者排除在外,且A2類交通事故中未就輕重傷分別統計,均導致交通事故死亡及受傷人數之數據無法反映真實現況,影響後續交通防制對策之規劃。
三位調查委員更指出,青年學生發生機車事故前十大肇因,仍以個人違規態樣為主,例如:酒後駕車、未依規定讓車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等,顯見交通安全法制觀念仍未落實,除交通宣導方面仍有強化及改善空間外,交通部、教育部及警政署應建立平台,掌握青年學生機車事故肇事數據與熱區,共同分析熱區肇事率偏高原因,集中執法能量,透過跨部會之整合與互助,維護青年學生用路安全。
監委表示,青年學生為國家未來生產力之基礎,若因交通事故葬送生命,實傷國本,相關機關應共同努力強化交通事故防制對策,打造安全無虞的行車環境,讓每位學生都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