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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高鳳仙嚴正駁斥時報周刊不實報導

  • 日期:105-02-05

有關時報周刊今(5)日關於監察委員高鳳仙之相關報導,監察院四點聲明嚴正澄清,以正視聽:
1. 針對報導指控高委員淪為行政院打手等內容,絕非事實,請周刊應即查明更正,監察院高委員也保留法律追訴權。
2. 高委員鳳仙表示,監察院90年調查報告並未提及以何種價格出售,認為可以用公告現值出售係台北市政府的意見,並非90年調查報告的意見。而監察院99年調查報告係認為行政院依市價出售並無違誤,乃依法論法。且此二報告內容尚無前後矛盾,亦無適用法規錯誤,外界可加檢驗。
3. 高委員鳳仙表示,周刊內容所轉述「1坪630萬,趕快去買啊…」等談話內容絕非事實,當日尚有其他在場媒體記者可資證明。
4. 本案相關陳情,監察院已受理尚依規定處理中。對於報導扭曲事實、混淆視聽,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