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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督促農委會加強農保清查 近1年來3萬多名「假農民」遭退保 為國家節省 51億餘元

  • 日期:105-02-05

我國以農立國,且農為國本,照顧真農民以扶植農業永續發展,政府責無旁貸,然而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全國專業農及兼業農僅50餘萬人,但農保被保險人卻高達140餘萬人,兩者差距甚大。
監察院第四屆監察委員沈美真、楊美鈴等調查發現,過去農保被保險人只要月繳78元,年滿65歲,並且參加農保滿6個月,即可請領每月7千元的老農津貼(105年調整為7,256元),加上農保的投保資格相當寬鬆、門檻又低,地方基層農會也未能落實把關確實查核,農委會與內政部更是未能妥研防杜「假農民」的有效作為,因而出現許多沒有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假農民」,卻可參加農保的不公現象。倘若「假農民」參加農保及領取老農津貼的問題繼續存在,除不符公平正義且排擠其他正當支出外,更使國家困窘財政雪上加霜,每年老農津貼支出約500億元,占農委會歲出預算數高達7成,還剩多少經費可用在農業建設與發展?而內政部每年也編列將近200億元補貼農保被保險人及其眷屬的健保費。
續任第五屆監察委員楊美鈴表示,上開問題經調查並持續追蹤後,已促使內政部修正農保條例第5條規定,自102年2月1日起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可再申請參加農保,有效阻絕已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及勞工仍可參加農保的不公情事。農委會及內政部再於同年11月7日會銜修正發布「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保認定標準及資格辦法」,增加農保新申請案件應逐案現地勘查及公務部門人員參與審查的機制,透過這2項改善措施,使得農保新申請人數大幅減少,從每年動輒3、4萬人,101年甚至將近5萬人,降至102年的2萬3千餘人,降幅51.7%,成效極為顯著。
監察委員楊美鈴並指出,透過調查已促使農委會提案修正老農津貼暫行條例,並於103年7月16日修正通過,將申領老農津貼應具備的農保年資由6個月延長至15年,以落實照顧長期從事農業的老年農民,改善藉由購買農地參加農保6 個月,進而領取老農津貼,分蝕農業經費的不合理現象。根據該會的估算,修法施行後15年共可減少463億餘元的老農津貼支出,所節省下的經費用作農民產銷輔導及農業建設使用,以提升農業競爭力及增加農民收益。另為確保農保被保險人必須實際從農,以澈底根絕假農民,內政部再度提案修正農保條例第5條規定,並於104年12月30日修正通過,增列從事農業工作為農會會員加保的資格條件之一,以確保真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的保險權益。另農委會及內政部也積極進行農保資格清查,截至103年12月底經清查遭退保人數高達7萬多人,已為國家節省公帑多達185.97億餘元。但監察院並未因此就認為假農民的問題已告解決,仍持續追蹤後,104年截至11月底,未及1年經清查遭退保人數又再增加3萬多人,為國家再節省51億餘元,成效斐然。
楊委員表示,監察院關注國計民生,希冀國家能長治久安,民眾能安居樂業,不容任何政策上的漏洞及弊端,侵蝕國家資源。透過假農民的調查案件,促使行政機關透過修改法令、加強資格審查及平時清查等措施,有效杜絕「假農民」參加農保,節省公帑,即是最佳的例子。未來仍將持續捍衛分配正義,使政府政策美意能夠真正運用在長期辛苦從事農業工作的老年農民身上,興利除弊,為國家節省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