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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未專款專用社福基金 監察委員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4-07-28

近日爆發地方政府為解決財政危機,左支右絀,甚至違法調度與弱勢照顧息息相關的社會福利基金情形,監委江綺雯高度關注,今(28)日與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共同申請自動調查,瞭解各縣市是否依法專款專用社福基金。
監委江綺雯指出,媒體報導苗栗縣政府調借社會福利基金高達1億7千萬元,致目前帳戶只剩下39萬元;另外,審計部102年報告指出,高雄市社會局無息將3.6億元借給市府達半年,並有計息0.17%當週轉金,卻未積極改為定存以增加孳息,質疑社會局有不當利用之嫌。
監委表示,社福基金目的就是為增進社會福利、健全社會安全制度,財源由政府預算、上級政府補助、公益彩券盈餘、受贈收入等組成。而依據公益彩券發行條例規定,彩券發行盈餘專供政府補助國民年金、全民健康保險準備及社會福利支出使用,地方政府應依該項社會福利範圍專款專用,並按季公開運用情形。
監委強調,弱勢者相當需要社福基金的照顧扶持,因此將著手調查各縣市是否依法專款專用社會福利基金?主管機關是否確實落實稽核機制?基金保管及運用是否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是否巧立名目,任意「淘空」?均將深入瞭解,以確實保障弱勢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