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高雄市工務局建管處前後任副處長均涉賄 監委包宗和、李月德自動調查是否有人員涉貪包庇

  • 日期:104-01-23

媒體報導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兩位前後陳姓及李姓副處長涉收賄,因與建築業者熟稔而掌控建築執照核發作業進度,建商為了動輒上億元的銷售利潤,避免資金因公文往返延宕建案,以數萬元向上述兩位副處長行賄,以利快速取得執照動工,如此行為嚴重斲傷公務人員廉正清譽與政府形象。監察委員包宗和、李月德認有深入探究必要,決定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按建築法相關規定,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依法核發建築執照,向建築物之起造人或所有人收取規費或工本費均需依建築法之規範,主管建築機關在收到申請書件之日起,應於10日內審查完竣,合格者即發給執照,處理時限法令有明文。究竟上開申請機制是否健全?相關法令規範有無不周?相關人員或業者有無從中涉貪包庇、違法失職等疑義,均有詳加深入查究之必要,以防杜類案再生,保障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