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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高鳳仙澄清 赴香港考察行程係瞭解夜店管理制度而非夜店 絕無觀光行程

  • 日期:103-10-15

有關103年10月14日媒體報導立委質疑監察委員赴夜店玩樂及消化預算行程等情,監察院專案小組召集人監察委員高鳳仙發表澄清聲明指出,此次考察行程,主要目的是瞭解夜店管理制度而非夜店,非為消化預算,並無觀光行程。
監委高鳳仙表示,她在擔任第四屆監察委員時,曾調查李宗瑞性侵害案件,發現夜店發生撿屍及性侵害等問題嚴重,故提出調查報告糾正政府相關機關。
嗣因中正大學副校長楊士隆等學者專家對於夜店犯罪問題極為重視,其研究結果顯示,除性侵害外,夜店常發生販毒、吸毒、酒駕等犯罪事件,美國、新加坡及香港等對於夜店管理有許多做法可以參酌,監察院因而於103年8月間成立「夜店(飲酒店)違法及犯罪防治」專案調查研究案,共有5位監察委員進行研究,預計於103年年底提出調查報告。
監察委員赴港考察行程共4天3夜,扣掉飛行期間,能用以考察的時間僅3個上午及3個下午,每個上下午均安排一個參訪、拜會或座談行程,參訪對象包括香港社會福利署、保安局戒毒處、保安局警務處、交通總部及香港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等香港政府機關,拜會對象為香港事務局,座談對象包括協青社、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會服務部、香港善導會等香港NGO團體。不僅行程滿滿,而且並無任何考察夜店或觀光行程。
監察委員表示,此次考察目的在於瞭解香港地區對夜店等特殊營業場所之性侵害、毒品、酒駕、鬥毆等犯罪案件相關防範、處理及管理機制,防止兒童及少年進出場所之管控措施,考察後將完成專案研究報告,提出關於夜店等特殊營業場所犯罪問題之深入分析及具體建議,促使我國政府相關機關建立跨部會整合管理機制,以維護社會治安及保障人民安全。
103年9月間國內發生夜店殺警案,5位委員再申請自動調查夜店殺警案,此調查案與赴香港考察並無直接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