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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新竹車站特定區重複建置寬頻管道 浪費公帑2.44億元 監察院糾正交通部高鐵局、新竹縣政府

  • 日期:103-03-06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96年5月發現高鐵新竹車站特定區暨聯外道路資訊預埋管道,與內政部營建署推動寬頻管道高度重複,新竹縣政府橫向聯繫不足,虛擲公帑2.44億元。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3年3月6日通過監察委員黃煌雄提案,糾正交通部高鐵局、新竹縣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情形如下:
一、 交通部高鐵局資訊預埋管道,與內政部營建署寬頻管道,均提供電信業者架設纜線相同功能,高鐵局96年5月雖發現兩者有重複建置之虞,迄98年「寬頻管道建置計畫」執行期滿,仍未與營建署協商整合,顯有違失。
二、 新竹縣政府代辦頭前溪北岸河濱30米道路(西段)預埋管道工程,也接管高鐵新竹車站特定區暨聯外道路共同管道、電纜溝及道路路權,95年起每年均核定高鐵局免徵道路使用費,對於高鐵局65,929公尺預埋管道,無由推諉不知,縣府因內部橫向聯繫不足、管線調查不實,在同一地區又建置寬頻管道73,615公尺,二者高度重複,虛擲公帑2.44億元,顯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