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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凍漲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 影響私校辦學品質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3-01-16

教育部未依規定,核算並公告專科以上學校每年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致部分績優私立學校,因學雜費凍漲、物價上漲和少子化影響,難以維持教職員薪資及教學品質。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3年1月16日通過監察委員葛永光、李復甸提案,糾正教育部。
糾正案文指出,教育部未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核算並公告每年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100年度調整軍公教待遇時,教育部也未依法核算基本調幅,調漲私立大學學雜費,與法不符。受學雜費凍漲及物價不停上漲和少子化影響,部分績優私立學校已出現預算赤字,難以維持教職員薪資及教學品質。
糾正案文指出,國家應致力於支持青年就學,而非花費大量經費維持招生不足私立學校,目前就讀私立大專之學生家庭收入普遍偏低,政府應將補助私立學校經費,用於獎補助學生,甚至考慮免除助學貸款利息,以具體作為幫助學生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