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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陸續開辦多項重大工程建設,致資金缺口將擴達1,600億元,惟籌資管道及開源節流措施受法規多所限制;另,轉運旅客比率遠低於周邊國家具競爭性機場,監察院促請交通部及早規劃因應,俾確保機場之永續發展暨競爭力

  • 日期:107-10-09

桃園機場刻正同步進行4項重大工程建設之開發,總經費需求計836.3億元,且開工以來,部分工程因招標或施工不順利,致進度延宕或經費支出增加,且按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桃機公司」)最新資金需求試算財務後,預估自108年開始出現資金缺口,113年資金缺口將提高至800億元,迨第三跑道及衛星廊廳完成後,最大資金缺口更將達1,600億元。惟於現行法規下,桃機公司屬政府獨資且特定盈餘分配機制,相關籌資管道及開源節流措施多受限制,為確保桃機公司建設資金到位無虞,以如期如質完成各項重大建設,監察院於本(9)日經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會議通過陳小紅委員提出之調查報告,提請交通部督同所屬確實檢討改進。
此外,桃園機場中轉運量占比僅約11%,長期中轉運量目標(至131年)訂為22%,相較於周邊國家具競爭性機場,如香港赤鱲角機場及新加坡樟宜機場之轉運量已分別介於20%至30%,明顯偏低;另自105年2月開放陸客中轉,國籍航空陸客來臺中轉人數於106年度僅181位。桃機公司應積極研析具開發潛力之轉機航線,以提升轉機旅客比率。
調查報告提出如下3點調查意見,並促請交通部督同所屬確實檢討改進:
一、桃園機場因同時進行多項重大建設開發致資金需求龐鉅,預估將自108年始出現資金缺口,至第三跑道及衛星廊廳完成後資金缺口更將高達1,600億元,且有因工程延宕致衍生經費追加情形。然於現行法規下,桃機公司屬政府獨資且特定盈餘分配機制,且主要收入之一的機場服務費分配及土地租金費率亦有法規明定,籌資管道及開源節流措施多所受限。交通部及桃機公司實應未雨綢繆,及早規劃因應,並檢視研修相關法令之必要性,以確保長期財務穩健,俾利永續發展。
二、桃機公司承租土地卻部分閒置或低度使用,徒增租金開支,鑑於桃機公司未來重大建設之資金需求龐鉅,交通部及桃機公司允宜就經營實需檢討土地承租面積、桃園機場園區擴增自由貿易港區之必要性及重大建設期間之租金費率,以樽節租金費用,緩解桃機公司資金壓力,俾確保財務之健全發展。
三、桃園機場轉機旅客比率成長遲滯,亟待交通部及桃機公司確實檢討原因,研謀有效改善對策,妥擬相關因應措施,並積極收集分析旅客航運相關資料,作為推動開發轉機航線之參據,以提升轉機旅客人數及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