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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4年10月處理人民陳情1,251件

  • 日期:104-11-02

監察院統計,104年10月份共收受1,208件人民陳情書狀(包括民眾到院陳情125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1,251件,扣除非屬陳訴性質書狀197件,其餘1,054件,改以案計算,共有664案,其中派查46案。監察院10月份通過彈劾案1案,彈劾1人。
監察院10月份通過彈劾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已移送司法院依法辦理。
監察院10月份處理之陳情案664案,經審核資料後處理結果如下:
一、 屬一再陳訴無新事證併案處理者194案。
二、 應循或已循司法或行政救濟程序,函復陳訴人依法辦理137案。
三、 機關正處理中或屬機關應先行處理或屬建議性,送請機關參處208案。
四、 認無違失,函復陳訴人2案。
五、 函請機關說明、查處、補送資料77案。
六、 據以派查46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