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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4年4月處理人民陳情1,181件

  • 日期:104-05-04

監察院統計,104年4月份共收受1,273件人民陳情書狀(包括民眾到院陳情148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1,181件,扣除不屬監察院職權或陳情內容空泛等182件,其餘999件,改以案計算,共有721案,其中派查23案。監察院4月份並通過糾舉案1案,糾舉1人。
監察院4月份通過糾舉法務部矯正署後勤資源組組長吳載威,已移送法務部部長依法辦理。
監察院4月份處理之陳情案721案,經審核資料後處理結果如下:
一、 屬一再陳訴無新事證併案處理者159案。
二、 應循或已循司法或行政救濟程序,函復陳訴人依法辦理191案。
三、 機關正處理中或屬機關應先行處理或屬建議性,送請機關參處263案。
四、 認無違失,函復陳訴人2案。
五、 函請機關說明、查處、補送資料83案。
六、 據以派查23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