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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詹昭書涉司法關說 自恃身分強索餽贈 監察院彈劾

  • 日期:103-06-10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詹昭書,任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期間,涉嫌關說配偶所涉司法案件,且自恃身分向業者強借汽機車長期不歸還,強索饋贈及贊助,嚴重損傷檢察官形象,監察院103年6月10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趙昌平、程仁宏提案,彈劾詹昭書,全案移送司法院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本案違失情形如下:
一、 被彈劾人配偶黃某涉嫌詐欺案件,被彈劾人意圖影響案情致電承辦檢察事務官及檢察官,關切案情。
二、 被彈劾人長期借用業者提供重型機車及休旅汽車,並由業者代付個人飲宴費用,又收受業者贈與高額傢俱及購車款等,違失事證明確。
三、 被彈劾人從業者張某獲取相關利益,經檢察官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經臺灣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處有期徒刑10年。被彈劾人於本院詢問時,亦自承上開情事,違失事證明確。其利用職務上機會,恣意妄為,予取予求,嚴重損及檢察官形象,非予嚴懲,無以提振綱紀而維檢察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