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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管局辦理矽導竹科研發中心建築更新及後續改善工程 重複支付款項 科技部監督不力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3-05-15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下稱科管局)辦理矽導竹科研發中心建築更新案及後續改善工程,未考量原工程代辦機關已付剔除工項之工程款,仍重複支付;代辦機關於相關工程款項訴訟敗訴確定後,科管局未向代辦機關請求賠償,科技部監督不力,均有違失。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3年5月15日通過監察委員洪德旋提案,糾正科技部、科管局。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情形如下:
一、科管局辦理矽導竹科研發中心建築更新案及後續改善工程,未考量原工程代辦機關已付剔除工項之工程款,仍重複支付;代辦機關於相關工程款項訴訟敗訴確定後,科管局也未向代辦機關請求賠償,均有違失。
二、科管局辦理後續改善工程帷幕工程玻璃工項,將已施作完成的釉烤玻璃納入改善工程預算項目,且未先減列已減作清玻璃之工程款,致溢付相關工程款,顯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