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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前參事李進誠涉洩漏金融交易秘密 提供股市秃鷹集團  監察院彈劾

  • 日期:103-05-0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前參事李進誠擔任金管會檢查局局長期間,涉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又與股市禿鷹集團成員過從甚密,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監察院103年5月2日上午通過監察委員馬以工、黃武次提案,彈劾李進誠,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李進誠違失情形如下:
一、 洩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中心於94年4月間偵辦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遭不法放空案(即俗稱「股市禿鷹案」)期間,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證交所)調取勁永公司股票交易明細表,證交所將該等資料送交證券查核單位,由當時的金管會檢查局局長李進誠核閱,李亦是檢方聯繫窗口。李進誠根據前述資料,得知友人林某亦列名在前開投資人交易明細表上,後來李進誠於94年5月16日與林某聚餐時,將載有證券查核及偵查消息紙條交予林某。嗣檢警搜索林某住處時,扣得前開由李進誠書寫之紙條。
二、 與股市禿鷹集團成員過從甚密之情事:
李進誠擔任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時,與「股市禿鷹集團」相關成員交往熟識,且經常一起飲宴,94年1月3日轉任金管會檢查局局長,與股市禿鷹集團成員往來仍屬頻繁,自94年1月7日至6月4日間約5個月,就有36次聚餐記錄,其中二次飲宴鉅額花費(五萬二千元及二萬五千元)係由股市禿鷹集團成員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