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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舉辦2014年與國外監察、人權機構職員交流活動 各國正面肯定

  • 日期:103-04-30

監察院103年4月26日至30日舉辦「2014年監察院與國外監察、人權機構職員交流研習計畫(英語系國家)」,共有6名亞太及非洲5國的學員參加。課程安排瞭解我國五權憲法獨特制度,與監察權獨立行使特性。
30日的結業式,多名學員肯定監察院促進政府善治、保護人權的角色,將帶回資料供該國政府參考。史瓦濟蘭學員都卡絲女士等人建議,今後應將本課程納入外交部遠朋班計畫,使該班所有學員都能參加這項有意義的交流活動。
6名學員分別來自史瓦濟蘭、越南、吉里巴斯、斐濟、巴布亞紐幾內亞等國,他們也是今年遠朋班學員。
兼任監察院國際事務小組召集人的監察委員趙榮耀感謝各國熱情參與及指教。他表示「儘管課程已結束,友誼卻才開展」,希望日後能持續交流,深化邦誼。
斐濟學員拉芙索女士及莉蒂亞女士最後獻唱該國民謠,感謝監察院竭誠接待,也向台灣表達珍重再見,場面溫馨。
監察院自95年起多次舉辦本交流計畫,對象包括西語系及英語系國家,有效促進各國認識我國監察職權,也成為國際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