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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23萬註銷車牌未繳回 違規車輛滿街跑 監察院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

  • 日期:103-03-11

據統計,全國96年至102年依規定註銷的汽車牌照數約49萬餘輛,迄今仍有逾23萬未繳回牌照,其中21萬9千多輛仍繼續違規行駛。車籍管理不當,造成繳稅不公,也影響社會治安。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03年3月11日通過監察委員程仁宏、楊美鈴提案,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情形如下:
一、 96年至102年全國依規定註銷的汽車牌照數49萬餘輛,其中逾23萬輛迄未依規定繳回車牌;且高達21萬9千多輛註銷牌照後,繼續違規行駛,主管機關就車牌的收繳、管理,顯有違失。
二、 經註銷牌照車輛即使違規行駛,若未被查獲,均無須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及使用牌照稅等不公平現象,也形成影響社會治安負面效應,且經調查96年至102年間註銷牌照後再違規車輛迄仍積欠違規罰鍰及稅費計51億餘元,若扣除註銷前已積欠的稅費仍計積欠27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