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監察院103年2月處理人民陳情1,037件 糾正10案

  • 日期:103-03-04

監察院統計,103年2月份共收受1,022件人民陳情書狀(包括民眾到院陳情82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共處理1,037件,扣除不屬本院職權或陳情內容空泛139件,其餘898件,改以案計算,共有606案,其中派查13案;通過糾正案10案。
監察院103年2月份處理陳情案情形如下:
一、 屬一再陳訴無新事證併案處理者156案。
二、 應循或已循司法或行政救濟程序,函復陳訴人依法辦理238案。
三、 機關正處理中或屬機關應先行處理或屬建議性,送請機關參處134案。
四、 函請機關說明、查處、補送資料65案。
五、 派查13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