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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未確實執行狂犬病防疫工作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3-02-18

國內爆發鼬獾罹患狂犬病案例,導致國人心生恐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疏於督導,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未能即時通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又未確實執行「野生傷亡動物監測計畫」及掌握國內流浪犬數量,形成防疫嚴重漏洞。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3年2月18日通過監察委員趙榮耀、林鉅鋃、錢林慧君提案,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糾正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農委會防檢局102年6月17日獲知國內鼬獾感染狂犬病疑似案例,未能即時通報疾管署,足見該局輕忽「防疫如同作戰」之重要性,農委會疏於督導,實有怠失;農委會及防檢局怠於釐訂人畜共通傳染病通報機制,相關法令付之闕如,均有違失。
二、 野生動物保育法早於83年10月29日修正明定,防檢局應辦理野生動物之防疫及追蹤檢疫,該局竟遲至100年始補助學術機關執行「野生傷亡動物監測計畫」,其監測對象僅限於「圈養」野生動物;又101年起,雖將監測對象擴大為「野外」野生動物,但仍僅限於「救傷死亡」者,顯然長期怠忽野生動物疾病監測作業,遑論依法落實防疫及追蹤檢疫業務,農委會未善盡監督職責,實有違失。
三、 農委會怠未督導防檢局落實「野生傷亡動物監測計畫」管考,致該局縱任執行機關未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核有疏失。
四、 農委會怠未確實掌握國內流浪犬數量,本次疫情源起於山區,卻從未調查山區流浪犬數量,致無法有效執行流浪犬之狂犬病疫苗注射,儼然為防疫嚴重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