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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性別平等教材內容不當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2-11-14

教育部96及97年度編製國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教材,兒童、少年合意性交或猥褻行為,仍須擔負刑事或行政處罰責任,教材內容卻仍提及墮胎是合法選擇、如何做愛等文字,101年修訂教材,也未提及兒童及少年合意性行為可能觸法問題,實有不當。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2年11月14日通過監察委員高鳳仙提案,糾正教育部。
糾正案文指出,教育部96及97年度編製國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三本教材時,編製過程未聽取各方意見即草率結案,且對於兒童或少年合意為性交或猥褻行為者,仍須擔負刑事或行政處罰責任,教材內卻出現「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男生和男生做愛」、「你們要如何做愛」、請教師積極教導學生如何「製作口交膜」等文字,引發民間團體抗議,立法院附帶決議暫緩出版。
糾正案文亦指出,教育部在101年修訂教材時,招標程序於法不合,教材內容對於兒童及少年合意性行為可能觸法問題仍隻字未提,並記載孩子有為特定人「開放身體某些部位的碰觸權」等不當內容,實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