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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辦理「臺北好好看」計畫 適法性有疑義 監察院要求市府檢討改善

  • 日期:101-06-07

臺北市政府辦理「臺北好好看」系列計畫,對於老舊閒置建物的地主,如主動辦理基地騰空、綠美化,得申請最高10%之容積獎勵,投入資源與公共利益不相當,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1年6月7日通過監委程仁宏、劉玉山調查報告,要求臺北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兩大缺失:
一、臺北市政府辦理「臺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並未興建任何重大設施或建設,且適用該計畫的基地也非市府主動規劃的地點,適法性顯有疑義,應審慎檢討。
二、臺北市政府為改善都市景觀辦理「臺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缺乏給予獎勵容積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市府耗費大量行政人力及成本,與釋出約2萬平方公尺的獎勵容積,僅能換得18個月短期綠化空間,此舉以長期利益,換取短期綠化利益,顯示市府投入資源與產出的公共利益不相當,確有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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