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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斥資50億元興建珠山電廠 頻傳停電 影響馬祖居民權益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0-12-20

台灣電力公司斥資新台幣50餘億元興建馬祖珠山電廠,商轉一年後,卻經常發生不預警停電,其中4次更造成南、北竿全黑,停電時間最長達198分鐘,嚴重影響民生及國防用電,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0年12月20日通過並公布監委洪德旋、黃武次提案,糾正台電公司。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台灣電力公司斥資新台幣50餘億元興建珠山電廠,99年3月商轉一年後,卻經常發生不預警停電,其中4次更造成系統全黑,嚴重影響民眾權益,顯有違失。
二、 珠山電廠單機占比高,台電公司於珠山電廠加入系統後,迄未按94年「珠山發電計畫聯外網路及配套技後研討會」決議,協調相關單位辦理電力系統之保護協調、電力潮流,致系統穩定度問題及不預警全黑停電事故,實有違失。
三、 95年南竿電廠重新定位時,台電公司發電處即針對「馬祖地區用電需求特殊(變化量大),對於整體發電的調度極其不易」提出示警,惟建廠單位僅將南竿電廠定位為備用電廠,並未審慎檢討珠山至南竿間輸電容量不足,限制南竿電廠電力輸出,造成不預警停電事故,顯有疏失。
四、 台電公司多次系統全黑後,緊急成立「珠山發電場供電可靠專案小組」,及其所採「北竿地區機組運轉排程規劃原則」及「強化珠山~南竿間連絡輸電系統」等措施,足徵95年決定取消移機後之有關配套並非周延。
五、 「珠山電廠B1A標柴油發電機組及其附屬機電設備工程」採最有利標及共同投標(含國內、外廠商)方式辦理,惟評選辦法有關「價格全理性」之評分,與技術及維護、品質及管理、工程安全衛生、履約績效及整體整合等四項相較,基礎並非同一,致價格合理性之評分占比有拉高現象,未盡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