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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工程限制性招標採購混凝土 監察院糾正台電公司

  • 日期:100-07-19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門施工處辦理龍門(核四)混凝土採購案,明知龍門計畫所需混凝土數量不足,卻未及早辦理採購作業,又曲解法令,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發包作業,均有失當,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0年7月19日通過監察委員高鳳仙、陳永祥提案,糾正台電公司。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台電公司龍門計畫興建工程,明知龍門計畫所需混凝土數量不足,竟未提早規劃後續混凝土採購作業,使龍門計畫有斷料風險,顯非允當。
二、 台電公司辦理龍門計畫興建工程,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計畫後續混凝土採購,且僅與特定廠商議價,明顯曲解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