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大台北新劇院興建延宕7年 監察院糾正文建會

  • 日期:99-12-16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執行大台北新劇院興建計畫,因策略規劃反覆改變,預算平均執行率明顯偏低,迄今延宕7年,仍無進展,監察院教育及文化、交通及採購委員會99年12月16日通過監委趙榮耀提案,糾正文建會。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文建會自93年迄今近7年,仍處先期規劃的前置作業階段,其執行策略規劃、興建開發模式一再反覆,延宕計畫時程,導致未能決定營運主體,影響施政效能及基地發展效益,確有違失。
二、文建會未於先期規劃案的契約內,限制顧問廠商修正次數,及明訂審查修正期程,也無相關契約罰則,導致計畫審查一再修正,延宕綜合規劃報告報行政院期程,也有違失。
三、文建會自94年度起迄今,於特別預算、公共建設預算經費項下編列預算,歷年預算平均執行率為7.14%,實屬偏低,導致預算無效運用,及浪費預算編列審核之行政資源,顯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