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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虎尾分臺遭拆除 監察院促文化部修法改善

  • 日期:105-08-03

中央廣播電臺虎尾分臺設立於61年,為我國對大陸地區廣播之重要據點,101年12月1日雲林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登錄為文化景觀,未料103年3月7日雲林縣政府於文化景觀公告前擅自拆除主建物,遭輿論強烈譴責後,又決定保存維修,過程草率荒謬,嚴重斲傷政府形象,監察院104年4月提案糾正,促請雲林縣政府及文化部提出相關改善措施。
監察院調查指出,本案不僅涉及文化保存,亦影響區段徵收之土地開發與財務平衡,雲林縣政府內部相關單位各自為政、各行其是,縱向決策指揮失能,橫向協調聯繫失靈,且主管機關對於文化景觀審議作成登錄處分決定後之法定效力不明,造成地方政府辦理相關作業出現模糊空間,導致文化資產可能因不確定變數而遭受破壞。
在監察院要求檢討下,雲林縣政府已議處相關失職人員,並制定標準作業流程、協商機制平臺及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跨局處業務橫向聯繫及溝通。另,為充分保護具文化資產價值之建造物,避免其在未進入審查程序前遭受破壞或毀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新修訂之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中,將暫定古蹟條文第2項修正為具文化資產價值之建造物,俾地方政府能對相關破壞毀損行為科以罰則。同時,105年4月26日修正公布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條文,增列召開公聽會程序,以提供異議之陳述與協商機制。
監察院將持續關注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進度,並希望政府能落實文化景觀登錄之程序,避免浪費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