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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鐸獎教師涉嫌性侵不當 監察院糾正新北市政府、中山國中

  • 日期:100-07-14

新北市立中山國中曾獲師鐸獎的國中男教師宋瑞賢,99年10月涉嫌對未滿15歲的女學生性侵害,新北市政府及校方處置不當,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0年7月14日通過監委高鳳仙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新北市中山國中。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中山國中處理宋瑞賢性騷擾及性侵害案時,未依法停聘並靜候調查,並協助他退休規避懲處責任;調查報告認定性騷擾及性侵害成立並建議解聘後,中山國中竟任意變更為僅有性騷擾成立,並決議不須送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請其重新審議後,才認定性侵害成立並解聘,有重大違失。
二、宋瑞賢開設補習班多年,中山國中99年12月調查報告已記載明確,新北市政府100年2月間調查屬實,中山國中校長卻仍稱不知其有補習行為,至今仍未依法懲處;辦理98年師鐸獎遴選時,中山國中及新北市政府也未做調查,重創師鐸獎形象,均有重大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