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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翔公司承攬香山及麥寮風力發電案,核有時程控管不當、衍生巨額違約金等情,顯有違失

  • 日期:98-07-21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承攬台電公司「新竹香山風力發電機組及附屬設備採購帶安裝」案,履約時程控管不當,致逾期違約金達合約金額20%上限(1.21億)。參與台電公司「麥寮風力發電機組新建工程」招標案,於投標前未經會計處為最後之成本審查,於合約有效前亦未依規定提送董事會核定,於合約成立後復疏於注意風機報價期限屆期資訊,增加承攬成本4.1億元等情,均有違失,由監察院高委員鳳仙提案糾正。

  糾正案文指出:漢翔公司承攬台電公司香山風力案,合約金額高達6.05億元,屬重大工程案件,其檔案管理應有一套完整規定,該公司竟以「相關報價評估資料已隨主要負責人離職而散失」為藉口,規避監察院調查,實應檢討。該公司香山風力案申挖及許可作業緩慢,履約時程控管不當,導致逾期違約金達合約上限1.21億元,容有疏失。此外,該公司承攬本案巨額工程,將九成以上之業務委由他公司施作,然風險未隨之轉嫁,致該公司承攬全案風險,洵有欠當。

  糾正案文並表示:關於麥寮風力案,該公司風力專案室未經會計處成本審查,違反成本估算及報價作業規定,且標前協議與業務合約均未經董事會核定,取得麥寮風力案承攬權後,未於董事會披露風力發電機組報價屆期資訊,致風機成本增加4.1億元,均顯有違失。此外,該公司未有效管控履約時程,致衍生巨額違約金,且未能依承攬金額比例轉嫁合作廠商,核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