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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自來水公司經理蘇金龍等3職員收取回扣 重創公務員形象 監察院彈劾

  • 日期:101-04-03

臺灣自來水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經理蘇金龍、工務課課長林正旺、工程員劉中安等3人,負責自來水管線工程,利用職權浮編單價及提高底價,配合廠商進行圍標,收取回扣及不正當利益,嚴重傷害政府及公務人員形象,監察院101年4月3日通過監委葛永光、陳永祥提案,彈劾蘇金龍等3人,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本案違失情形如下:
一、 蘇金龍應圍標集團要求,利用職權浮編單價及提高底價至預算金額九成以上,自97年10月至99年12月,共47件標案,收取回扣賄款總金額達796萬9,000元。
二、 林正旺、劉中安利用職權,接受自拌混凝土廠威竣公司公關賄款及接受國外旅遊,林正旺收賄金額總計112萬4,250元,劉中安收賄達102萬7,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