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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對於外界提出北農群聚感染案調查報告之相關指教,予以澄清

  • 日期:111-02-17

針對臺北市政府111年2月14日於防疫記者會上,就本院前調查北農公司所屬果菜批發市場110年5、6月間爆發之新冠肺炎群聚感染案所提出之調查報告多有指教,澄清如下:

一、本案調查報告,已善盡調查能事,特別針對外界指稱北市府有匡列接觸者鬆散一事,明確表示無證據可證明,亦未發現有不符合《疫情調查及接觸者追蹤指引》之情事,報告內容不迎合外界指控,可受公評,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清清楚楚還北市府一個公道。

二、有關柯市長質疑,「醫療是專業,不要找外行人來當打手」乙節:

(一)  查本院監察委員提出之調查報告必須送請業管之專業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方正式移請相關機關檢討改善。以本案為例,調查報告提出後經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通過,會中有各領域專業之監察委員協助從各面向進行嚴密把關並提供相關意見,過程嚴謹且慎重。

(二)  監察院檢討的是「行政是否疏失」,並未指摘醫療部分之疏失。另以黃副市長為例,其過去學經歷與防疫無關,本院尊重其基於法定職權而承擔之防疫職責,而監察委員亦獨立行使憲法賦予之調查職權,且已善盡調查之能事,建議不宜用「打手」等情緒性字眼進行人身攻擊。

三、有關黃副市長主張:「從來沒有說北農不是群聚」乙節:

按柯市長於110年6月22日的防疫記者會,即明確表示「從數據而言應是陸陸續續感染而『非群聚』」等語,會後由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發布的新聞稿(註1)亦已逐字稿方式將柯市長發言內容對外發布,調查意見係一字不改的引用新聞稿內容,並無錯誤之處。

四、有關黃副市長指稱「疫調初期臺北市僅計算臺北市感染者,係因中央的疫調平台設計之初,地方只能看到自己縣市的案例,以致未對設籍於外縣市的確診個案進行疫調」以及「針對北市府而來」等節:

(一)  疾管署於北農疫情爆發之初,即持續透過所屬台北區管中心將跨縣市感染者之資訊提供北市府,並提醒該府不應只計算臺北市民眾的感染情形,此部分亦為黃副市長於本院約詢時所不否認,透過北市府的建議,疾管署因應縣市需求開放疫調平台的系統自動介接功能,有助於各縣市的疫調工作。但疫情初期,即使資訊系統未有跨縣市染疫者資訊,但透過台北區管中心提供之資訊,北市府仍應能進行疫調。

(二)  針對疫調平台系統問題,本院調查後係認中央與地方均有需改善之處,也要求疾病管制署檢討改進,並非僅針對北市府而來。

 

註1: https://se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49B4C3242CB7658C&sms=72544237BBE4C5F6&s=723E025429B011E6